高溫恒濕試驗箱使用注意事項
高溫恒濕試驗箱試驗時不能用于對下列物體或含有這些物體的試驗:
一、可燃性氣體
氫、乙炔、乙烯、甲烷、乙烷、丙烷、丁烷及其它在溫度為15℃時1大氣壓情況下可能會燃燒的氣體。
二、易燃物
1、乙醚、汽油、乙醛、氧化丙烯、二硫化碳及其它燃點不到-30℃的物質。
2、普通乙烷、氧化乙烯、丙酮、苯、甲基乙基甲酮及其它燃點在-30℃以上而小于0℃的物質。
3、甲醇、乙醇、二甲苯、醋酸戊酯及其它燃點在0℃以上,小于30℃的物質。
4、煤油、輕油、松節油、異戊醇、醋酸及其它燃點在30℃以上低于65℃的物質。
三、可燃物
1、自燃物:
金屬:“鋰”、“鉀”、“鈉”、黃磷、硫化磷、紅磷。
賽璐璐類:碳化鈣(電石)、磷化石灰、鎂粉、鋁粉、亞硫酸氫鈉。
2、氧化物性質類:
(1)氧酸鉀、氯酸鈉、氯酸銨以及其它的氯酸鹽類。
(2)過氧酸鉀、過氧酸鈉、過氧酸銨以及其它的過氧酸類。
(3)過氧化鉀、過氧化鈉、過氧酸鋇以及其它的無機過氧化物。
(4)硝酸鉀、硝酸鈉以及其它的硝酸鹽類。
(5)次氯酸鉀及其它的次氯酸鹽類。
(6)亞氯酸鈉及其它的亞氯酸鹽類。
四、爆炸物
1、硝化甘醇(乙二醇二硝酸酯)、硝化甘油(丙三醇三硝酸酯)、硝化纖維素及其它爆炸性的硝酸酯類。
2、三硝基苯、三硝基甲苯、三硝基苯酚(苦味酸)及其它爆炸性的硝基化合物。
3、過乙酸、甲基乙基甲酮過氧化物、過氧化苯甲酰以及其它有機過氧化物。